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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报告

所属分类:业务范围 阅读次数:1537 发布时间:2020-12-15


        土地复垦是指对被破坏或退化的土地的再生利用及其生态系统恢复的综合性技术过程。由于采矿业是破坏土地最严重的行业,因此狭义的讲土地复垦是指对工矿业用地的再生利用和系统恢复。

国外土地复垦率一般为70%-80%,而在中国的一些地区土地复垦率还不到1%。因此,对于中国这个土地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加强土地复垦工作,对于有效缓解人地矛盾,改善被破坏区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关规定:《土地复垦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92号

《土地复垦条例》已经2011年2月22日国务院第14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零一一年三月五日

       为了使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惩处违法行为,需要严格监管部门和土地复垦义务人的法律责任。为此,条例作了如下规定:

       一是针对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复垦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包括违法许可,截留、挤占、挪用土地复垦费,在验收中弄虚作假,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不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等,规定了依法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是针对土地复垦义务人在复垦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各种违法行为:

包括未按照规定补充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安排土地复垦费用、进行表土剥离、报告有关情况、缴纳土地复垦费,将重金属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用作回填或者充填材料,拒绝、阻碍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等等,规定了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治理、罚款、吊销采矿许可证等相应的法律责任。

        扩展资料:

        决定土地复垦的标准主要取决于四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待复垦土地被破坏的类型及其程度;二是待复垦土地在被破坏前的自然适宜性和生产潜力;三是复垦土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和应用机械的可能性;四是社会环境条件和经济因素。根据上述四个因素的综合影响,一般有三类不同的复垦标准。

        1.接近破坏前的自然适宜性和土地生产力水平

一般来说,任何一种土地资源被破坏以后,很难使其绝对地恢复成原有的状况,而只能通过尽量地减少由于破坏所造成的后果,使其达到原有的适宜性和生产力。实际上,这是土地复垦所能达到的最高标准。

        2.通过复垦改造为具有新适宜性的另一种土地资源

考虑到有些待垦土地的破坏形式和程度,一般很难使其达到前一种复垦标准。往往只能拟定适应所在地环境条件下的新适宜性、新生产力与潜力水平的复垦标准。

      3.恢复植被,保持其环境功能

对于某些地区来说,由于经济实力的制约或复垦工程的困难,土地复垦的目标主要是让其恢复生态系统,减少水土流失,防止土地质量的进一步退化。

        关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和报告表编制的问题

         原文链接:http://www.mnr.gov.cn/hd/jyxc/tdfk/dyjh/201811/t20181114_2363950.html

《土地复垦规程》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先后提出,“依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以及由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采矿项目,应当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其他项目可以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那么根据文件精神,不属于省级以上,而是属于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采矿项目,可以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需要什么资质要求

         原文链接:http://g.mnr.gov.cn/201803/t20180329_1766542.html

        根据国务院简政放权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地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要求,土地复垦报告编制不需要资质。(耕地保护司)

       根据国发【2015】58号文,土地复垦报告编制取消资质要求,申请人可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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